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天津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发布日期:2025-03-24
天津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为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和天津市教委的相关要求,按照《天津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结合我院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领导和组织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包括制定及公布复试办法、遴选和培训工作人员、招生政策宣传、组织实施复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上报、招生信息公开等。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任组长,主管研究生招生工作副院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学院办公室、学工办工作人员,负责制定复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组织模拟演练、决策处置突发事件等。 (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考务工作组、复试专家组、技术保障组、后勤保障组、监督检查组。各工作组的主要职责是:1.考务工作组 学院分管研究生招生工作副院长任组长,配备工作人员若干,负责学院各学科专业复试考务工作的组织协调,落实保密安全管理,全面做好考生的管理服务工作。复试前,在学院网站公布复试名单;复试期间,对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复试后,将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招办,在研究生院网站统一公布拟录取名单,整理归档考生资格审查材料、试题、考生答卷、评分记录、面试记录等书面材料,形成考生复试档案,整理复试视频影像资料,妥善封存保管,确保复试流程可回溯。2.复试专家组 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的实际情况,成立若干复试专家组。每个专家组人数不少于5人,其中研究生指导教师不少于3人,设组长1名,组长一般应由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任教师担任,负责本小组的复试工作。另配备秘书1-2人,负责审核并确认考生身份、记录复试情况等。复试专家组的组成人员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复试专家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3.技术保障组 学院分管研究生招生工作副院长任组长,配备工作人员若干,做好复试网络和系统的保障工作,调试复试所用硬件和软件,指导考生做好复试设备的准备和系统测试。 4.后勤保障组 学院党委书记任组长,配备工作人员若干,做好复试场地、办公用品等保障工作,对复试场所按照要求定期进行清洁、消毒。 5.监督检查组 由学院纪委书记任组长,做好复试录取过程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一)学院严格按照教育部、市教育两委、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和学校复试录取工作要求进行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加强复试导师和工作人员的遴选、培训和管理,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政治意识,确保复试过程安全平稳。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选拔身体健康,责任心强的导师参与复试工作,并对参与复试的面试导师、考生以及所有工作人员进行专门复试工作培训和线上系统使用培训。 (三)复试过程落实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要求,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分类设计复试内容,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学术素养、对学科知识掌握与运用情况、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 三、复试时间安排 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按照一志愿进入复试考生和调剂考生分批次进行: (一)一志愿进入复试考生复试时间: 会计、工业工程与管理:2025年3月28日-3月29日 工商管理学、MBA、MEM、MPA:2025年3月30日 (二)调剂考生复试时间:我院调剂复试时间安排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开始,4月25日前结束。按照调剂程序分批次开展调剂考生复试工作。各批次调剂考生具体复试时间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我院官网。 四、复试方式 2025年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采用现场复试和网络远程面试相结合的复试方式。其中会计专硕和工业工程与管理采用现场复试,其他专业采用网络远程复试。 网络远程复试平台:采用学信网网络远程面试系统,应急备用系统为腾讯会议系统,请考生提前下载考生端。 现场复试地点:天津科技大学河西校区。 五、复试保障工作 结合学院复试方式和实际情况,从以下四方面明确细化复试保障。 (一)优化考生服务,提升服务水平。 畅通考生联系咨询通道,安排专人值守接听咨询电话,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并帮助考生妥善解决复试中遇到的突发问题。合理设定调剂复试通知、待录取通知的发送时间和考生确认时长。强化人性化关怀和个性化安排,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 (二)防范化解风险,做好应急处置。 提前对风险隐患进行梳理排查,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并不断完善招生录取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对于招生录取工作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和负面舆情必须快速反应,抓住处置“黄金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对问题发生的原因和性质准确研判,妥善处置,相关情况须第一时间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三)坚持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提前在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布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以及各学科专业拟招生人数等信息。适时公布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对破格复试、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情况进行说明。 (四)增强过程监管,加大监督力度。 健全复试小组集体决策和监督机制,既要发挥好其在复试录取工作的学术评价作用,也要起到相互制约的监督作用。加强招生录取工作人员特别是导师的教育和培训,开展廉洁教育、安全保密教育、警示教育等,明确招生录取工作纪律和行为规范,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六、复试考核内容 (一)复试考生范围 1.一志愿考生:初试成绩(含加分)符合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经经济与管理学院网站主页公告,查询到复试资格的考生可参加本次复试。 2.调剂考生:调剂考生初试成绩(含加分)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符合教育部和我校对调剂考生的基本要求。 3.专项计划考生:报考或调剂我院“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 经经济与管理学院主页公告,查询到复试资格的考生可参加本次复试。 4.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我校审核通过的,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二)复试主要内容 1.考核内容 复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结构及掌握水平、外语水平、从事科研工作的能力、潜力、综合素质及身体、心理健康情况、政治理论等。 学术学位各专业考生考核内容包括三部分: (1)专业知识: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等。包括线上笔试和面试,总分值100分。 (2)综合素质和能力:采用面试方式,考核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人文素养等方面的情况。分值100分。 (3)外语水平:采用面试方式,考核外语听说能力。分值100分。 专业学位各专业考生考核内容包括四部分: (1)专业知识: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等。对会计专硕、工业工程与管理专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工商管理专硕、工程管理专硕采用线上笔试和面试,总分值100分。 (2)综合素质和能力:采用面试方式,考核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人文素养等方面的情况。分值100分。 (3)外语水平:采用面试方式,考核外语听说能力。分值100分。 (4)政治理论: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主要内容,并结合个人专业实践,认识和评价有关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对会计专硕、工业工程与管理专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工商管理专硕(非全日制)、工程管理专硕(非全日制)、公共管理专硕(非全日制)采用面试方式,分值均为100分。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按照研究生院网站《天津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加试科目进行加试。加试方式为笔试。 2.学院工作人员对复试考核过程进行全过程记录,纪委监察组对复试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考生远程网络复试过程全程录屏。各面试专家小组成员对每位考生进行独立打分,当场给出成绩和评语,并认真填写《天津科技大学复试考核记录表》,由专家复试小组成员签字确认并由专家复试小组组长审核签字,填写完整后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七、复试成绩和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初试成绩权重为70%,复试成绩权重为30%,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成绩计算方法具体如下(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1.学术学位考生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30% 2.专业学位考生综合成绩=(初试成绩÷3)×70%+(复试成绩÷4)×30%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 八、预计招生人数及复试差额比例
复试差额比例:复试人数与录取人数之比不低于1.2:1。对合格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人数组织复试。 九、调剂工作 (一)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第一志愿报考外校的调剂考生,也包括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调剂考生,以及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 (二)有关接受调剂考生专业信息、缺额信息、调剂原则、政策及流程将在调剂系统开通前向考生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和经济与管理学院网站。考生可通过邮箱:gfq@tust.edu.cn/钉钉群:119205000296进行调剂咨询。 (三)学院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为不低于12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具体设定时长在学院调剂细则和调剂系统中公布。调剂考生需符合教育部及我校调剂要求,由学院按遴选规则进行遴选并发送复试通知,拟申请调剂考生需在学院规定时间内登陆调剂系统完成调剂程序,通过审核者方可参加复试。超过系统开放时间未完成调剂程序的考生,将被视为放弃本次调剂复试机会,不再单独组织复试。 (四)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至普通计划,按照调剂的程序和相关要求进行,须与同批次申请调剂的考生一起按照学院相关要求、规则进行排名,择优进入复试。 (五)未按调剂政策和程序进行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不予认可,录取资格无效。 十、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严格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复试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申请免初试的资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 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报名时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报名信息不得修改,仍须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 复试前,考生下载并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同时须向学院提交以下资料,考生将《诚信复试承诺书》及所有资格审查材料的扫描版或者照片按顺序编辑到Word文档,文档以“2024硕士申请材料+专业代码及专业+考生姓名”命名,: (一)有效居民身份证 若身份证丢失,须提交临时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或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原件(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二)准考证(如丢失可登录研招网重新下载) (三)学历学籍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2.往届考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四)大学学习成绩单(加盖毕业学校教务处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 (五)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或申请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入伍批准书》(在个人档案中留存,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视为有效)和《退出现役证》原件。 (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调剂考生:需提交由各省教育厅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在“研招网”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资格申请平台下载,网址:https://mz.chsi.com.cn/mzjh/stu/)。 (七)《思想政治考核表》(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或学院网站下载),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审核、填写意见并盖章。 (八)英语水平证明原件 (九)获奖情况等相关材料 (十)签字后的《天津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十一)复试费用 缴费标准:依据天津市有关文件规定,收取复试费90元/生。 缴费方式:通过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进行缴费。 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参加复试资格审查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考生须保证资格审查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入学报到时学院组织复核相关证件原件,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十一、录取及公示 (一)录取原则。我院根据学校下达招生计划、学校复试录取办法、本实施细则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第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排序,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后录取调剂考生。调剂考生按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 考生按综合成绩排序优先录取。在综合成绩相同情形下,依次比较如下成绩项:复试成绩总分,初试成绩总分,初试业务课二成绩,初试业务课一成绩,初试外国语科成绩。按相应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上述考生如复试成绩仍相同,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形成关于上述考生排名的书面意见,报请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同等条件下服役时间长的考生优先录取。 对于获得“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国赛银奖以上、“天开杯”创聚津门全国大学生智能科技创新创业挑战赛一等奖及以上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进入复试后,考生提出申请,经材料审核确认的,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予以优先录取。 (二)复试工作完成后,学院汇总复试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示7日。对报考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进行说明。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依照程序进行咨询及申诉。 (三)公示结束后,学校研招办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将拟录取名单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进行录取检查,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学校上报平台的信息为准。 十二、不予录取或录取资格无效的情况 (一)未经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三)复试成绩(百分制)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四)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百分制)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未经我校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七)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录取资格无效。 (八)其他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规定不予录取的情况。 十三、复试纪律及要求 (一)考生复试纪律及要求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我院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我院认为有必要时,经学校和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同意,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二)复试工作人员纪律及要求 学院将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对所有复试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提升政策意识、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作用,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要求。严禁复试小组人员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复试现场、中途离场或开展与复试无关的工作。对不称职的人员及时调换,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申请调剂本学院硕士研究生的导师和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复试专家组成员须到复试现场参加复试工作,每场复试开始之前由学院纪检部门提出复试行为规范要求,并签订《复试专家诚信复试承诺书》。 学校研招办将会同我院纪检部门,通过现场、网上或录像巡查、抽查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以备复查;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考试招生违规违纪行为。 十四、特别说明 (一)复试录取过程中,学院可根据生源情况对本学院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进行适当、合理的调整并及时对外公布。 (二)考生参加复试并确定拟录取后,由学校研招办通过研招网发送拟录取通知,一志愿考生查看待录取情况后完成录取程序;调剂考生收到拟录取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反馈是否接收拟录取,逾期将视为自行放弃录取机会。 考生一旦“确认拟录取”则视为同意被我校拟录取,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取消拟录取资格。 (三)拟录取考生将接受教育部的录取检查,不符合教育部录取规定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于2025年入学报到后由学校依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按照《天津科技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办理。 (五)凡涉及到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等相关政策的,以本细则规定为准,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本年度学校相关要求执行。 学院招生咨询邮箱:gfq@tust.edu.cn 学院纪检监察举报投诉邮箱:xyldragon@tust.edu.cn 天津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网址:https://jgxy.tust.edu.cn/index.htm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5年3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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