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关于对超期研究生拟退学处理的公告发布日期:2020-12-01
关于对超期研究生拟退学处理的公告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和《天津科技大学学生管理规定》(津科大发[2017]131号文件)的第十三条以及第三十七条的有关规定,以下研究生(名单附后)已超过我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学院于2020年12月1日召开了党政联席会议,经会议研究作出拟对以下研究生进行退学处理的意见。现进行网络公告,公告期自2020年12月1日至2020年12月5日。 研究生本人对拟退学处理意见有异议的,可于2020年12月5日前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辩,逾期未提出申辩的,不再予以受理。公告期结束,视为拟退学处理意见已送达。 学院联系人:耿凤琴 联系电话: 17694803216 联系邮箱:gfq@tust.edu.cn 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研究生名单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0年 12月 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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