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经济与管理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发布日期:2021-03-22
经济与管理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 实施细则 根据《天津科技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和《天津科技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有关规定,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试录取工作,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1.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坚持集体议事原则,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且有学院复试工作督导小组,纪委委员监督。负责制定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审定复试考生名单,遴选复试小组成员,审定学院拟录取名单,同时负责处理复试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等,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2.学院成立若干专家复试小组。专家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人的相关学科带头人、研究生指导教师组成。复试小组配备管理员1-2名,负责审核并确认考生身份,组织考生培训、指导考生提前进行远程复试系统测试等。 二、复试比例及录取原则 学院预计招生人数如下:工商管理22人、管理科学与工程20人(其中少干计划1人)、应用经济学8人、工商管理MBA30人、工程管理MEM 20人(其中士兵计划1人)、 会计专硕MPAcc52人(其中含少干和士兵计划各1人),工业工程与管理16人(其中士兵计划1人)。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不低于120%。各专业优先录取一志愿报考该专业的学生,有剩余名额接受调剂,余额信息将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发布,余额开通时间段另行公布。 三、复试基本条件 1.符合我校研究生招生简章所要求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统一规定的A类考生复试基本分数线(单科、总分)。 四、调剂原则与程序 1.调剂原则 拟调剂复试考生须达到国家教育部和我校规定的调剂条件,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可视为相同)。学院120100管理科学与工程管理学门类可以接收0871 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学门类的调剂(需满足管理学一区国家线要求且与120100管理科学与工程统考科目相同)。 2.调剂程序 拟调剂考生需在学院规定时间内登陆研招网(http://yz.chsi.com.cn)并完成所有相应调剂程序者方可参加复试。过期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调剂复试机会,不再办理复试。 五、复试资格审查 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严格考生资格审查的要求,考前,采用“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要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复试前,考生还须向学院提交以下材料(提交扫描版或照片): (一)准考证。 (二)居民身份证。如身份证丢失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就近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 (三)本科学习期间成绩单(需加盖毕业院校教务部门或档案部门章)。 (四)往届考生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登录教育部学信网进行网上申请)。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登录教育部学信网)进行网上申请。 (五)《思想政治考核表》(见附件二),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审核、填写意见并盖章,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英语水平测试证书原件。 (七)获奖情况等相关材料。 (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计划”调剂考生需提交由各省教育厅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计划考生登记表》。 (九)“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交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役部队签发的《退出现役证》原件。 (十)学院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详见学院网站。 (十一)通过研招网远程网络复试系统缴纳复试费,标准:90元/人。 学院在本学院网站公布一志愿考生具备复试资格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具备复试资格的一志愿考生须在学院公布的时间参加复试考核,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审查在复试前进行,考生提交资格审查所需材料,由学院对准予复试的考生报名资格进行核查,对不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的考生,取消其复试资格。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参加一次复试则计费一次。 考生须保证资格审查所有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并签订承诺书,入学报到时复核相关证件原件,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六、复试内容及时间安排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研招网远程面试系统,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持身份证、准考证参加复试考核。 研究生复试系统采用研招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腾讯会议备用),考生操作手册: https://bm.chsi.com.cn/ycms/kssysm/ 1、要求“双机位”,考生需要准备一台笔记本(或PC+外接摄像头和麦克风)加上一个手机或两个手机。手机支持安卓和Iphone,版本不能过于陈旧。请考生提前上网站进行测试是否能正常使用,并根据网站建议安装相关软件。 2、考生请使用无线宽带或畅通的4G 网络,使用手机需保证手机电量充足。 3、复试前复试考生需将摄像头环视面试现场一周,确保只有考生一人在场。复试过程中显示半身像,将双手显示出来。 复试内容(复试考核全程进行录音录像录屏。复试时间每生不少于20分钟): (1)学术型研究生包括专业知识100分、综合素质100分、外语水平100分。 (2)专业型研究生包括专业知识100分、综合素质100分、外语水平100分、政治理论100分。 复试时间安排: 1、MPAcc、工业工程与管理复试时间:3月27日、3月28日。 2、学术型工商管理、应用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复试时间:3月29日。 3、MBA和MEM复试时间:3月30日 七、复试考核要求 复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结构及掌握水平、外语水平、从事科研工作的能力、潜力、综合素质及身体、心理健康情况等,一般应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专业素质和能力: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毕业论文情况等; (2)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外语听说能力; (4)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综合素质和能力: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人事档案审查或政审必须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完成); (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4)人文素养; (5)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八、复试成绩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 1、学术型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30% 2、专业型综合成绩=(初试成绩÷3)×70%+(复试成绩÷4)×30%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 九、远程复试工作纪律要求 1.复试工作人员纪律及要求 (1)学院将选择能正确执行招生政策、不徇私情、学术水平高、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复试小组成员。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本院研究生的教师将回避本学科复试录取的相关工作。 (2)积极营造学院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环境,对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学院严格执行国家与学校制定的相关政策,不会超越权限自定招生录取办法。 (4)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录屏。复试过程要严肃认真,期间复试考官须严格遵守《天津科技大学面试考官职责及行为规范》。不随意走动、接电话、交头接耳、中途离场等。各复试小组指定专人负责系统操作、考生联络、候场管理、纪律要求、应急处理等。 (5)复试过程中考官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由学院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2.考生纪律及要求 (1)考生须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与复试过程诚信。考生不得利用网络、社交媒体向他人传播任何与复试有关的内容。 (2)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3)入学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复试保障工作 1.学院根据参加复试考生人数提前确定复试专家小组及组成人数,提前确定场地,安排专人与学校对接协调防疫物资及复试期间后勤保障。各复试专家小组成员在复试过程中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防护。 2.复试期间,学院安排专人与学校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办公室随时联系,做好网络保障。如遇研招网远程面试系统因容量问题无法登陆或者个别考生无法登陆,拟采取腾讯会议作为复试的备选系统;如遇网络、电源中断等特殊情形,由学院安排专人与学生当场对接核实情况,并安排后续复试工作。 十一、不予录取的情况 (一)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要求,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未参加复试考生不予录取。 (二)复试总成绩低于180分(外国语言文学(050200)考生复试总成绩低于120分;工商管理(125100)、工程管理(125600)、工业工程与管理(125603)、会计硕士(125300)考生复试总成绩低于24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内,但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十二、未尽事宜按照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注意事项: 1.复试结束后,学院将第一时间通过网站发布复试结果,请考生关注教育部调剂系统、天津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经济与管理学院网站。 2.复试后需随时关注教育部调剂系统,收到拟录取通知后,调剂考生须在学院规定时间内“接受”或“拒绝”拟录取通知,否则视为放弃。 复试咨询电话:022-60600901 联系人:耿老师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1年3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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